2008年5月11日
(2 )不断学习,努力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城管队员执法时要做到依法执法、铁面无私,树立执法的威信。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育民、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再次,对涌入的大批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政府为失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以及其他一些低收入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为满足市民消费需要,可以开设一些便民服务网点,廉价出租给这部份低收入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
最后,加大城管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动员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过程中去
一、城管执法队员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老同志,他们工作热情高,有着丰富的城管工作经验,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在法制意识渐强的今天,这与执法者身份不符,更与法制社会不符;还有一部分是新城管,他们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同样有着满腔的工作热情,然而由于执法的特殊性,也使得这些执法队员产生了一些心理问题。如:自卑心理:部门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都不同程度的给城管执法者带来了自卑心理;矛盾心理:城管执法的对象一般是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这部分人中很多一家子就靠一个无证小摊点谋生,境况十分困难,这就使得执法队员在对他们执法时同情心与职责与法律相矛盾;厌烦心理:由于城管工作反复性较大,经常是反复清,清反复,时间一长,就会对工作失去兴趣,丧失信心,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权心理:执法队员执法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执法就是简单的处罚,自己头顶国徽,身穿制服,可以高高至上;不安心理:城管执法中常见的暴力抗法给城管队员心理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行政执法相对人存在的一些问题。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大批外来工涌入**,有些外来务工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私开无证诊所,私设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屡见不鲜。在他们想来,他们是靠劳动来养家糊口,既不偷又不抢,城管就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城管队员在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依法教育时,他们表面接受教育,实则跟城管队员玩起了游击战术,反正摊照摆,你城管队员到东,我就到西,你到西我就到东,这样对他们长期教育无用后,城管队员对他们的执法方式就容易变的简单粗暴的怪状中去。对他们来说,一个小摊点可以是他们一家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城管队员在对他们取缔时,会表现出强大的抵触情绪,“谁断我生路我就与谁拼命”的想法就会产生,这就又陷入了暴力抗法的怪圈。
三、管执法工作缺乏一定的保障机制。首先是缺乏法律保障。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到现在还没有一部针对城管系统的法律出台。城管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很多执法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变的不可行,归根到底是执法者对执法相对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如某工地出土工程车车轮带泥污染道路,执法队员上前教育处理,吩咐工地人员清扫,工地人员却推三阻四,相互踢皮球,有的还可能根本不予理睬,而执法队员只要没扣住工程车,即使开具停违书,工地方也可以把停违书扔在一边置之不理,可谓拿他们没办法。再如有的流动摊贩明明是在路边经营,当执法人员上前取缔时,他们骑车就走,当执法队员拦下他们时,他们则说只是路过,并无经营,还要执法者拿出他们经营的证据。执法队员如事先不对他们进行拍照取证,还真拿他们没办法。其次是城管执法工作缺乏安全保障。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没有赋予执法部门限制违法责任人人身自由的权力,也没规定城管执法队员配备自卫器具,城管执法工作又不像公检执法时来得威严,暴力抗法事件在城管执法工作中屡屡发生,城管队员受伤事件屡见报端,遇到这种事还得公安部门出面调节,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的多,严重打击城管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我认为:
首先,建立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为解决城管执法对自然人难执行和暴力抗法这一“难题”。可以建立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或者建立有公安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以保证执法成效。
其次,提高城管队员的思想业务水平。加强队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培养他们从事城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努力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城管队员执法时要做到依法执法、铁面无私,树立执法的威信。同时要做到人性化执法和文明执法,树立执法育民、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再次,对涌入的大批外来人员要加强管理。政府为失失业人员、下岗职工以及其他一些低收入人员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为满足市民消费需要,可以开设一些便民服务网点,廉价出租给这部份低收入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 最后,加大城管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的宣传,让市民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动员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过程中去。
城管执法人员缺乏责任意识。责任意味着分内应作之事,指执法人员在一定的岗位和职务上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时所承担的义务,这就是职责。行政责任结构体系,是将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三者耦合起来的总体性责任体系。而城管部分人员却没有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行政责任。
部分执法人员完全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冷暖疾苦不闻不问,缺乏责任感,挖空心思出所谓的“政绩”,欺下瞒上。一些城管每次没收了老百姓的东西,拿回去交差,要么自己偷偷分了,要么送给领导。这无异于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履行职责执法的旗子,却做了类似强盗的不可原谅的事。
城管执法人员交警缺乏行政良心。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是人们在履行对社会和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意识的总和,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对小贩来说,这小摊儿就是维系一家老小生存的唯一的经济来源。城管砸了他们的摊儿,收走了他们的三轮车和卖的东西,会导致一家人几天没有吃饭的钱。因此当城管人员在清理路边摊儿的时候,小贩会不顾尊严,下跪求饶。可是面对这样的求饶,城管还是无动于衷,使用暴力解决小贩的难缠。所谓法理还不外乎人情呢。城管人员如此冷酷真的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么?
部分城管人员执法不公。由于城管人员的素质不高,以权谋私,以全谋利,对生人和熟人态度不一样,熟人违章占道卖东西,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对给他们好处的熟人还事先通风报信,告诉他们城管上街执法的具体时间,使他们逃避城管队员的执法。而对生人和老实人,这些城管队员则态度蛮横、粗野。这也是我们平时看到的,为什么有的人跑那么快,不会被抓到的原因。而那些老实人就成了他们肮脏交易下的牺牲品。
不知这样的情况何时会结束。如果城市的整洁和秩序是这样靠着暴力解决的,而在这样的城市里,实际上还有那么多的没有温饱的人。这样的“太平盛世”又能维持多久呢?